苏建招〔2015〕3号
关于公布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
代理机构2015年第1季度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招标办,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员管理办法》(苏建招[2006]373号)的有关规定,我办汇总了全市各招标办对各代理机构的考核情况,现公告如下(详见附表)。
希各市(区)招标办在招标监管工作中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各招标代理机构应认真加强学习、改进不足、规范运作,努力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水平。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