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针对当前工程造价审计中经常遇见的问题,如预算编制不合理、工程量变化超过合同约定等,导致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进行分析总结。进一步结合市场价、清单计价、定额组价的现状和特点,并根据具体工作实践经验,深入剖析在工程预算编制、施工过程管理及结算审核中应注意的细节,最后总结出处理应对这些争议问题的解决方案,从而逐步提升工作质量。
关键词:结算审计;景观工程;预算编制;工程量变化;超量
一、案例背景
某湿地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合同估算价约为235万元。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合同价为199.67万元,安装工程下浮率为12%,市政工程浮率为18%,采用固定单价的结算方式,工程内容包含市政管道、木平台、栏杆、挖淤泥流沙、安装等。质量要求合格,合同工期为50天。
二、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争议点
在结算审核过程中,我公司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复核,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送审结算书、竣工图纸、工程资料验收记录、施工合同、签证变更等工程资料,结合相关建设法规和工程计价规范及计价定额,对该项目进行必要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程序。随着协审工作的全面开展,陆续暴露出大大小小的争议点,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施工单位与审核单位对合同中关于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对超过部分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的约定的理解各有不同,导致审计工作中对工程量变化超量部分单价的调整具有争议。
我司审核人员认为:预算编制不合理且工程量变化幅度满足合同约定需调整单价的范围,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工程量进行调整。因此关于抽签中标固定下浮率的项目是否应对工程量变化超过合同约定范围是否应调整单价,成为了本次审计对账中争议的焦点。具体问题如下:
2.1 工程量数据不准确
本工程挖淤泥、流砂合同内工程量为50000m³,结算工程量为40457.4m³,变化幅度超过15%,且造价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按合同约定应对单价进行调整。施工单位认为,合同条款21.6条关于工程量变化超过±15%时调整单价的约定为防止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而设定。本工程为抽签中标项目,合同价按业主提供的标底价整体下浮后确定,不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故不同意调整减少超过15%部分的综合单价。实际审核中发现,预算中挖淤泥考虑的是在岸边用挖掘机开挖后自卸汽车运土,实际情况是采用挖泥船开挖后自卸汽车运土,我司协审人员认为减少超出合同量15%部分应按实际情况组价后进行调整。经造价处调解,超出减少超出过15%部分按实际施工情况套用相应定额进行重新组价。
2.2材料市场价偏差较大
竹木地板及竹木栏杆增加超出合同量15%,其预算价按独立费计入,无组价明细,合同内竹木栏杆及竹木地板单价偏高,且偏离市场实际平均价格,审核时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工程量15%部分套用现行定额进行重新组价,主材价参考市场实际价格,由于对重组单价具有争议,经造价处调解,竹木地板及栏杆由预算编制单位出具询价文件。预算编制单位出具情况说明,说明预算编制时参考某两个已建项目的栏杆标底价,并未进行询价,而作为参考的其中一个项目竹木地板实际做法与本工程中做法并不一致,参考价中竹木地板做法为钢龙骨,本项目竹木地板下为木龙骨,导致价格偏高,由于此部分价格调整差价较大,争议暂未解决。
2.3竣工图做法与现场施工不一致
竣工图及清单描述竹木栏杆立柱为实心,现场做法为空心,进行重新询价并组价后价格与原合同价偏差较大。
三、结算审计应对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司提出以下建议供相关各方参考:
3.1预防预算编制失误
首先建设单位应提供本工程相关正式的招标图纸、施工图纸,并对预算编制成果进行严格的考核评审,可实行由两家咨询单位平行编标及预算复核制度,并要求预算编制单位踏勘现场,对场地实际施工条件进行充分考虑后编制预算,并提供详细的询价资料及组价依据,以保证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因此,只有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把关,夯实基础,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才能规避错误。
3.2 预算编制综合询价
预算编制时严格要求编制单位提供询价记录单,如参考类似项目,则需要提供详细的清单特征描述及组价明细,以保证参考价格的准备性。
本工程为公开招投标的抽签项目,预算价直接下浮后作为发包价,因此预算编制准确性对控制工程造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在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中,预算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工程造价的投资额度严格把关,把工程建设实施中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实际发生额度控制在限额以内,无论是工程量、清单描述还是组价明细,都务必做到准确,符合实际情况,才能为工程结算提供最合理的参考依据。
3.3 明确合同约束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针对于预算编制不准确而引起价格调整的具体调整方法,以免后期此类争议问题的出现,影响结算审核的进度。
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较大,若存在不平衡报价,会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很多难题,因此可以参考本工程的施工合同,针对工程量增减超过一定幅度进行价格调整作出约定,以防止不平衡报价的出现,有利于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建设单位的资金得到合理利用。
3.4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严格检验进场材料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及合同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健全企业管理机制、完善流程,确保内控有效运行,才能确保工程结算审定的有效并降低审计风险。
四、总结
综上所述,结算审核是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这是关系到业主和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重要工作,它对于建设单位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尤为重要。客观公正的结算审核,能够保证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市场变化、人为失误等内外因素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可以避免结算扯皮、合同纠纷、甚至到法律诉讼等不必要的麻烦。
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我们平时工作应加强业务钻研,本着对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严以律己、遵纪守法,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建筑工程结算审核对的职业要求,确保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提升工作效率与质量,让客户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