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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东吴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如适用)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申请(如适用)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提交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为“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江苏证监局已于2022年12月23日受理公司提交的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东吴证券。
  提醒各位投资者注意,公司已进入上市辅导阶段,未来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材料,公司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停牌。同时,自辅导期起至正式提交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期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要求,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为提高股票发行透明度,防范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愿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舆论监督。
  现将有关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公司的发起人为许学雷女士、卞才芳先生、郝春荣女士等。
  公司住所: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1幢101室5-8F、19F。
  法定代表人:陆俊
  联系人:郝春荣
  联系电话:0512-65586342
  传真:0512-68079729
  电子信箱:zcgc_zd@163.com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举报电话:025-84575587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19层(邮编210002)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6,054,655.15元、47,252,334.8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9.42%、33.29%(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除公司为基础层挂牌公司且尚未进入创新层情况外,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如适用)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